各有关单位:
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ncc.jinan.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办公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办公电话:0634-6222312
邮 编:271100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