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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潍坊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指引(2024年5月20日修订)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26日发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省级权限审批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2023年12月13日发布)规定,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换领、专业承包新申请(增项)等业务制定如下办理指引。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一)延续范围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手续:

1、省级委托的资质事项(除铁路、民航等特殊专业外的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

2、市级权限的未取消的资质事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二)办理条件

建筑业企业具备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等。

(三)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注:技术负责人资格、资历需提供佐证材料的,需签订《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及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与佐证材料一并上传。

(四)办理部门

1、省级委托的资质事项(除铁路、民航等特殊专业外的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由市审批服务局办理资质延续;

2、市级权限的未取消的资质事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青州、寿光、诸城、安丘、高密、昌邑、临朐、昌乐、滨海范围内的资质延续由相应区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其它区域内的资质延续由市审批服务局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办理部门对应的站点(如潍坊、青州等),点击“办事服务”,搜索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再点击“申报”,然后按照提示上传申报资料。上传的材料为原件扫描件,要求内容清晰可辨,与原件保持一致。

2、材料核查。审批服务部门对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予以核查,对材料齐全且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资格、资历符合,且已缴纳近3个月社保),经公示无异议后准予延续(预拌混凝土企业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函询住建部门意见);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由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补正不到位的,不予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可再次重新申报,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颁发证书。对于准予延续的申请,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书,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或爱山东APP查看下载)。颁发证书前,申请人需将原持有的纸质证书交回审批服务部门(提倡邮寄)。延续后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同一证书上有其它资质的,有效期以较早到期的时间为准)。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材料核查、公示和邮寄时间)。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

(一)换领范围

1、建办市〔2021〕30号决定取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除铁路、民航等特殊专业外的三级资质)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办理换领手续,获得相同专业的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注:企业也可按照资质标准通过升级或增项方式取得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2、省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及市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可继续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办理资质延续,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也可提出证书换领申请,颁发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质证书。

3、经《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铁路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涉及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企业可申请将原资质等级的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换领条件

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上述换领范围。

(三)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遗失补办及换领专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四)办理部门

换领范围1、3及2的省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市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市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青州、寿光、诸城、安丘、高密、昌邑、临朐、昌乐、滨海范围内的资质延续由相应区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其它区域内的资质延续由市审批服务局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办理部门对应的站点(如潍坊、青州等),点击“办事服务”,搜索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遗失补办)”,再点击“申报”,然后按照提醒上传申报资料。上传的材料为原件扫描件,要求内容清晰可辨,与原件保持一致。审核表选取“更换”选项,原因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告知书》供实际办理遗失补办业务时填报,换领不必填报)

2、材料审核。审批服务部门对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予以核查,材料齐全符合换领条件的,准予换领。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由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补正不到位的,不予换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可再次重新申报,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颁发证书。对于准予换领的申请,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书,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或爱山东APP查看下载)。颁发证书前,申请人需将原持有的纸质证书交回审批服务部门(提倡邮寄)。换领后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或至2024年12月31日,自批准换领之日起计算(同一证书上有其它资质的,有效期以较早到期的时间为准)。换领证书后,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要求申请延续,准予延续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材料审核和邮寄时间)。

三、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新申请(增项)标准要求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10月26日起,新申请(增项)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二级资质标准考核,其他指标(包括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按三级标准考核。

四、其它事宜

(一)本办理指引仅适用于在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其它资质业务的办理事宜请关注相应办理部门公布的信息资料。

(二)本办理指引依据当前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规定制定,当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时,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本办理指引与政策规定有冲突的,以政策规定为准。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邮寄)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楼东区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6-8080937、0536-8080967

最新政策资料下载公共邮箱:

wfjzyzz@163.com  密码:wfjzyzz123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及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遗失补办及换领专用)

5.潍坊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单式办事指南

6.潍坊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7.建办市〔2021〕30号决定取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doc
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3: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及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遗失补办及换领专用).doc
附件5:潍坊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单式办事指南(2024年5月有更新).pdf
附件6:潍坊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7:建办市〔2021〕30号决定取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doc
附件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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