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山东省住建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方案》(鲁建教函〔2019〕7号)部署要求,培训试点单位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遴选和推荐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设区市结合实际择优推荐1-2家培训机构作为试点单位,企业申报试点单位的必须是特级资质并满足培训机构条件要求。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培训机构。
二、报送时间
12月20日16:00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函形式将本市试点单位名单和申报单位填写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邮寄到省教育中心,申报表需上传电子版。
三、要求
1.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培训机构条件要求,组织做好本市试点单位的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
2.申报试点的培训机构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保证填写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0531-86195342,邮箱:zying@shandong.cn。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单位申报表.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6日



